索引号: | E95417299-1/2022-00907 | 发文时间: | 2022-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为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
1.总体要求
提出了以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推动公平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
到2025年底
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
到2035年
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2.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围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建设的6个方面举措、24项具体任务。
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
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
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全域智慧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构建整体高效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
3.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浙江发展
撬动数字经济发展
发挥数字政府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驱动数字社会建设
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率先形成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实现数据市场化突破,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
4.构建“平台+大脑”支撑体系
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加强数据高效归集共享,深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
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支撑体系
推进公共组建共建共享,加快“大脑”建设,迭代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促进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
构建集约可靠的云网基础设施体系
5.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提出四大举措,切实守住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强化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安全制度要求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6.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
包括两个方面:
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机制
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制度体系
浙江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理论体系。
7.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通过四方面举措,保障数字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推进机制
提升数字素养
强化考核评估
《实施意见》主要有三大特点:
1.突出以人民为中心
突出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用数字化理念、技术和手段破解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2.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
坚持用好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理念思路和“V”模型方法路径;
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实践成果;
因地制宜提出浙江重大改革任务、落实举措,力求彰显浙江辨识度、首位度和创新性。
3.力求可操作可落地
将国务院《指导意见》7个方面143条任务,逐项落实到浙江数字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和数字化重大应用中,确保规定动作接的牢、改革任务全覆盖、重点内容相衔接。
同步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量化闭环,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