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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2-00907 发文时间:   2022-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05 11:24:00

为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

1.总体要求

提出了以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推动公平服务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

到2025年底

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

到2035年

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2.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围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建设的6个方面举措、24项具体任务。

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

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

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全域智慧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构建整体高效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

3.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浙江发展

撬动数字经济发展

发挥数字政府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驱动数字社会建设

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率先形成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实现数据市场化突破,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

4.构建“平台+大脑”支撑体系

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加强数据高效归集共享,深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

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支撑体系

推进公共组建共建共享,加快“大脑”建设,迭代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促进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

构建集约可靠的云网基础设施体系

5.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提出四大举措,切实守住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强化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安全制度要求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6.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

包括两个方面:

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机制

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制度体系

浙江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理论体系。

7.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通过四方面举措,保障数字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推进机制

提升数字素养

强化考核评估

《实施意见》主要有三大特点:

1.突出以人民为中心

突出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用数字化理念、技术和手段破解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2.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

坚持用好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理念思路和“V”模型方法路径;

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实践成果;

因地制宜提出浙江重大改革任务、落实举措,力求彰显浙江辨识度、首位度和创新性。

3.力求可操作可落地

将国务院《指导意见》7个方面143条任务,逐项落实到浙江数字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和数字化重大应用中,确保规定动作接的牢、改革任务全覆盖、重点内容相衔接。

同步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量化闭环,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