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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3-00093 发文时间:   2023-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3年2月,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要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政策协同,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

二、总体考虑

一是全面承接,全面顶格承接省“8+4”政策体系,围绕省“十大工程”,落实落细省55条政策,做到省里的每一条政策内容都有呼应、有深化。

二是系统集成,新一轮政策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更加综合、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是全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

三是迭代创新,在去年稳进提质政策的基础上,全面迭代创新,全方位升级加码,每一条都是实打实的举措。

四是市县一体,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市直和区县财政,集聚全市力量、拿出最大诚意,使企业、群众更加有感。

五是加快落地,在政策安排上,坚持早落地早兑现,确保所有政策上半年“大头落地”,全力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推项目,助力经济“开门稳、开门好、开门红”。

三、主要内容

共包括8个领域、56条具体政策。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聚焦“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安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等7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75.9亿元,重点支持绿色低碳示范工程、“五谷丰登”引领工程等。

二是科技创新,围绕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聚焦高标准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安排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等11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28.2亿元,重点支持主体培育、重大科创平台和高校建设、关键技术攻关和人才引育等。

三是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围绕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聚焦“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主线,大力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安排加大制造业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先进制造业精准布局等6条政策,统筹不少于10亿元,重点支持新兴产业扩量,推动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聚焦“334”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安排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服务业重点平台提升等5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3.64亿元,重点支持物流、商务、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发展。

五是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市建设,围绕省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聚焦高水平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市,安排增强财政要素保障、推动物流降本减负等5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22.5亿元,重点支持铁路项目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等。

六是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围绕省“扩投资促消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聚焦打造“双循环”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支点,安排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消费供给优化等6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4.12亿元,重点支持重点消费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开放型经济等。

七是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省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聚焦绿色低碳农业强市建设,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安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10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35.49亿元,重点支持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组团式未来乡村、农业“双强行动”等。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聚焦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劳有保障”、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等6条政策,全市财政拟安排预算资金97.4亿元,重点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