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饶如锋任市林业局局长、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兼);
沈晖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石杨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郭丹任市港航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免去沈昕耀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沈国明的市林业局局长、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兼)职务;
免去杨海平的市港航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主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