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沈昕耀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柏建华任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肖体红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郁晓红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一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局长级);
陈超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郎涛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邱利佳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试用期不变);
陈智强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黄丁伟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市绿色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昌慧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夏阳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局长级);
杜李威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沈国忠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孙丽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沈建荣、盛新莲、陈奎峄、吕志荣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宜明、殷杰、董岚任市数据局副局长;
潘春晖、杨华林、林刚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郑亮任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免去陈建良的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免去曾云峰、杨雪伟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炯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耿斌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晟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房程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职务。
原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