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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市社机关各处室:
《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5月23日
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行动方案》(浙供合发〔2024〕23号)等要求,加快健全我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抢抓机遇、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加快构建以骨干企业为引领,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中转站为节点、村(社区)回收网点为前端的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巩固拓展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贡献供销力量。
——坚持系统推进、市场运作。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多元供给和服务,引导供销系统企业适当让利。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区县供销社根据自身业务基础和发展条件,科学选择业务内容,谋划具体项目,创新发展模式,彰显自身特色。
——坚持骨干带动、联合合作。全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骨干企业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系统联动建立稳固互利的合作关系。全市各级供销社可全资、控股也可参股经营。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
1.加快推进城乡回收网点建设。开展“互联网+上门回收”、定点回收、“以车代库”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建设固定回收和流通回收相结合的多元化回收网点。发挥基层社、农资和综合服务社等网点组织优势,将社会回收网点、个体经营者等引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到2027年,全市供销系统回收网点达到700个。
2.加快乡镇街道中转站建设。通过自建、股权合作、加盟等多种方式,整合基层社资源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供销社在重点乡镇街道布局建设一批中转站,开展临时贮存、初步分拣业务。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改造和建设,提高再生资源暂存和中转能力。到2027年,全市供销系统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5个。
3.加快县域分拣中心建设。以全市供销系统骨干企业为引领,在各区县及城镇近郊改造或新建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绿色化再生资源分拣(处置)中心,提升分级分拣、整理打包、市场集散、初步加工等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到2027年,全市供销系统分拣(处置)中心达8个以上。
4.加快网络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一点多能”作用,推动基层社商贸流通网点、农资经营网点、农事服务中心等叠加再生资源业务,促进业务高效协同。支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与环卫清运网“两网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拓宽回收渠道。
(二)培育壮大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
1.发挥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浙北家电、华宇物资公司、浙江嘉鸿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德清县浙再无废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系统企业开展互利互惠的联合合作。强化资源整合,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拆解厂、再制造项目,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2.培育区域性骨干企业。支持湖州供销集团和区县供销社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的对接合作,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引领带动能力强的区域骨干企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循环利用重点项目。鼓励系统企业与相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到2027年,全市供销系统控股和联合控股再生资源企业达到4家。
3.提升装备和技术应用水平。引导有条件的骨干企业积极引进、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提升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加快建立健全终端处置利用体系,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鼓励系统各类再生资源信息化平台与中再生集团数字化平台对接,为系统企业提供数据服务。
(三)拓展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1.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依托系统浙北家电等骨干企业,对接系统内外回收网络资源,合作开展家电回收拆解业务,支持废旧家电、废旧设备拆解厂等深加工基地和循环利用厂区建设,争取拆解资质。
2.因地制宜开展农机装备和设施更新。推动系统再生资源、农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企业,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推进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累计建成农事服务中心40个。
3.开展面向公共机构的回收业务。支持系统骨干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争取成为公共机构废弃物品回收处理承接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
(四)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1.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鼓励系统有家电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基层社加强与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的市场化合作,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推广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优化全程服务,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2.优化废旧家电回收渠道。鼓励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回收利用企业对接,畅通回收渠道,提高城乡居民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意愿。积极开展“换新+回收”业务,及时提供废旧家电回收、新家电配送和安装等服务。
3.加大以旧换新宣传引导。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消费品流通中的优势,积极拓展农村家电消费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优惠促销活动,更好服务保障城乡居民消费提质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相关处室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督导。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项目培育。市供销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梳理系统重点项目,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全市各级供销社要立足本地实际和自身情况,因地制宜提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布局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谋划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深加工基地等重点项目,有关情况通过在线系统上报。
(三)争取政策支持。市供销社加强与省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和政策争取。将系统再生资源重点项目纳入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范围。各区县供销社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成立的工作专班,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授权,负责区域内再生资源行业经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加强示范引领。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围绕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积极承接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的建设任务,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五)落实风险防控。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实事求是、科 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举措,规范系统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行为, 防范经营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