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文件公开属性
该文件由市财政局拟文,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并主动公开。该文件面向市级主管部门,作为市财政局及各业务主管部门规范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的依据文件,无保密需求,有公开发布的必要。
二、关于《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本《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制定本《办法》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落实“1+8+X”政策制度体系的需要。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位推进构建“1+8+X”政策制度体系,整合优化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政策,提高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含金量、透明度。为配合该项政策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需要对原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加强专项资金执行管理的需要。近两年,巡视、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不少具体的要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围绕当前专项资金执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新一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修订完善,严格按照统一管理办法规范执行。
(二)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
(三)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对口主管部门,对口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金融办。
(四)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本《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38项条款。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明制定本《办法》的依据、目的、总体要求和遵循原则,明确专项资金实行“一个管理办法+分领域政策文件+若干实施细则”的政策制度体系。第二章为“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了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和审计主管部门等主要职责,规范执行相关工作。第三章为“设立、变更和撤销”。主要阐述了专项资金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由业务主管部门申报、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市政府审批等规范流程,以及设立、变更和撤销等制度要求。第四章为“项目管理”。主要明确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规范要求,以及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核机制和程序。第五章为“编制和执行”。主要阐述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总额控制、分配方式、支付进度、信息公开等具体内容。第六章为“绩效与监督检查”。主要阐明了财政主管部门协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依法落实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具体内容。第七章为“附则”。主要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专项资金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以及本《办法》的施行时间等具体要求。
(五)贯彻落实本《办法》有哪些注意事项?
主要有三个方面需要注意把握:一是建立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专项资金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领域政策文件+若干实施细则”的政策制度体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配合主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对政策效益较差的项目应及时予以退出调整。三是建立健全政策直达快享机制。财政部门要配合主管部门对归口专项资金中的惠企政策,构建符合直达快享要求的兑付流程,建立“认定类”“承诺类”“申报类”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七)本《办法》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本办法由湖州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财政局预算局,咨询电话:0572-215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