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党中央在新发展阶段对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造就业友好型城市,助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制定了《湖州市全力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建设就业友好型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通过打造就业友好型城市,加快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服务精准、管理科学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着力实现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就业保障稳步提升,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助推“六个新湖州”建设。
到2026年,每年开发优质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每年招引青年人才5万人以上,新增青创项目2000个以上;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覆盖率10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推动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促进就业增收。
(二)政策措施
为建设就业友好型城市,我们将重点实施就业扩容、创业赋能、就业帮扶、就业技能提升、就业服务优化、劳动权益保障等六大工程,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是大力实施就业扩容工程。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就业质量提升互促共进、良性循环。每年开发优质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二是全力推进创业赋能工程。以“青创新城”建设为总抓手,通过构建空间体系、优化政策环境、浓厚创业氛围,全域推进青年入乡发展工作,全力扶持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投身创业。每年引进“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200个左右,新增青创项目2000个以上。
三是合力推进就业帮扶工程。坚持市场化就业与政府帮扶就业相结合,多渠道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等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
四是着力深化就业技能提升工程。以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为载体,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需求,通过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深化产教融合培育技能人才、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等举措,全力提升技能人才就业能力,实现技能人才“增技增收”。
五是奋力实施就业服务优化工程。通过强化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常态化联企服务机制、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发展人力资源产业服务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全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六是强力促进劳动权益保障工程。全面开展基层劳动纠纷综合治理,实现劳动纠纷排查预警更加精准、处置化解更加高效、社会保障更加充分,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三)组织保障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等三项措施,凝聚各级各部门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四)执行时间
本方案执行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政策咨询
本方案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联系电话为0572-221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