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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婆赠与房产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4-08-06 09:47 信息来源:湖州晚报 字体:【

  “我们结婚三年后,公公婆婆把他们名下的房子过户到了我们名下,当时也说了是给我们的。现在我们因为各种原因想要离婚,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近日,市民徐女士向96345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值班律师表示,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房屋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子的贡献、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等方面因素进行分割。

  首先从房屋产权的问题分析,在徐女士夫妇结婚后,男方父母直接将房子过户到双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则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关于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在房产分割的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购买房屋的财产来源、形成共有关系的原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离婚的过错等因素。

  最后,建议徐女士可以先与男方协商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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