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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二、补贴申请时间(政策执行期)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区县政策执行期间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各区县应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三、办理申领手续
(一)备案申请
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除了“浙里办”线上备案申请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备案申请二种方式外,也可至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行政审批窗口对该事项进行线下备案申请。
(二)具体申报
申请人需向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行政审批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备案通知书
3、房产证明
4、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
5、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6、支付凭证
7、物品材料清单
8、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
9、申领补贴承诺书
10、产权人银行账号
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要求)
(三)审核拨付
各区县建设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办理,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核实,并将审核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补助资金将按照产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发放。
(四)其他事项
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对补贴申领工作可能作适当调整,具体以各区县公布为准。四、咨询电话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2021799
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2559753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3080128
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0572-2590125
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8061025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6055907/0572-6039843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502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