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动员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在会上作试点工作经验交流。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湖州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在市域实践中“走在前、作示范”。去年,市委专门印发文件,推动市、区县、乡镇(街道)在同级人代会(议事会)上口头报告全覆盖,建立向上一级党委生态文明办“提级报备”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部署,在《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中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省级监督指标,创新设置10个标志性事项,以法治化保障、制度化安排,以最高会议规格、最广泛组织方式,全面落实省委和省人大工作要求。
孙贤龙在交流发言中说,为了更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湖州人大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眼防止“听过了就算做过了,做过了就算做好了”,精心制定实施办法,确立“明确报告主体和方式”“健全专题审议机制”“推动形成办理闭环”等关键举措,努力以市级打样示范,高质高效推动报告制度全面覆盖、落地见效。目前,我市已高质量完成了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全过程试点任务,并在今年高标准实现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人代会(议事会)口头报告全覆盖。
孙贤龙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这一创新实践,不仅深入宣传、生动践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增强了湖州全市上下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信心和决心。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站在新起点上,湖州将以学习贯彻本次动员部署会精神为动力,在市委领导下,以更广视野、更高标准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各项工作,为服务推进更高水平生态省和美丽浙江建设提供湖州经验、作出湖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