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潘锦亚 |
住所 | 湖州市吴兴区安吉路29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38.4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63.08 | 期末数(万元) | 140.29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力保障全市广电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播出、传输、覆盖的监测;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指挥调度和重特大安全播出事故调查的辅助工作;全市网络视听、交互式网络电视等节目传播秩序安全监测;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节目内容和市域范围内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和评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000923322047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设置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监测技术部和综合部。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开展的主要工作:(一)视听评议从优化选题策划入手,全面梳理节目信息,把握广电报道的热点与重点。全年共对我市自办的136套节目进行了监听监看,共编发《湖州视听评议》简报27期,较好发挥了监督和服务广电宣传报道的作用。(二)安全播出全年连续对市本级及三县的有线数字高标清电视、有线数字广播、调频广播节目信号监测1.2万百小时,圆满地完成了元旦、省两会、春节、全国两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澳门回归25周年等共7次重要保障期,共计20天。期间严格执行安全播出“零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共收到全市各播出机构零报告125份,向省安全播出指挥中心执行零报告25次。定期巡检各监测对象的终端设备,加强各类预案的处置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应急水平,强化监测中心与监测对象之间配合协调能力,确保遇有突发安播事件高效率处置。全年共完成全市监测设备巡检2次,重保期临检7次,编辑安全监测月报12期。取得的主要效益:社会效益一是扎实推进全市安全播出监测工作。精准监测《新闻联播》涉政类重要节目播出情况,切实保障重点时段重要节目安全播出,筑牢守好广播电视意识形态传播阵地。同时对广播电视虚假违法广告作专项监测。二是充分利用评议工作以评促改。主动对接各播出机构,针对对农节目制作、公益广告推优等方面请评议专家精准施策,改进提升意见涵盖节目制作、内容选择、社会反响等多方面,受到播出机构欢迎。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目前,基础设备超期服役,故障频发,部分已达报废标准。在维护时,老旧设备因厂家不再供应配件,备品备件短缺,致使维修周期长、成本高且稳定性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虽多次申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却因资金保障困难难以推进,现阶段只能依靠加强巡检和定期维护,保障安全生产。与此同时,大楼年久未修,漏水情况愈发严重,不仅对楼内设施造成不同程度损坏,还可能引发电气短路等危险,安全隐患一触即发,形势极为严峻。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5年,中心将采取两方面举措:一是主动对接财政、大数据局等行政部门,争取获得更多支持,用来改造升级监测系统;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强化监测技术、优化视听评议等方面精准施策,推动制度优化与业务提质并行,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效能。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2024年9月19日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