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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00MB1958528G/2025-1010321641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为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湖州市本级第二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湖州市聚焦“数据要素×”推进绿色数据交易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湖政办发〔2024〕22号)中规定的13个重点领域: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绿色地信、绿色健康、绿色低碳、绿色交通、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
二、申报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2.落实并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含以上)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4.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5.基于领域申报的应用场景,在业务推广应用中,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落地性,符合相关行业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要求。应用场景所涉及的信息系统设置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原则。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中午12点。
四、评审标准
(一)场景设计(20分)
申报单位结合对公共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理解,提出申报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说明。说明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申报领域实际要求,体现公共数据与企业自有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结合能力。根据说明的针对性、模型算法先进性、丰富性和可落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14—20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的得0—6分。
(二)预计成效(20分)
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预期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根据预计成效的实效性、价值度、市场化可持续性和产业带动能力进行评分。优秀的得14—20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的得0—6分。
(三)实施能力(20分)
申报单位应说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的实施计划安排、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根据实施能力的可行性、推进力度和全面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14—20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的得0—6分。
(四)经验案例(8分)
根据申报单位在数据治理、数据产品开发等相关方面经验,以及相关优秀案例、落地项目等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6—8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0—2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技术能力(6分)
根据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订、具备的数据管理能力及或软件著作权情况评分具有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情况评分。要求以上技术能力与申报领域相关,包括应用场景、数据产品或安全技术等方面。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订且排名前3位的,国家级以上得6分、省级以上每个得3分、市级以上每个得2分。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的每件得2分。申报单位具备数据管理能力相关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专业人才(6分)
根据申报单位在数据治理、数据交易、数据资产评估等方面具备专业人才情况进行评分。每1名专业人才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职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安全保障(20分)
申报单位应说明项目整体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风险自评报告、授权运营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可包含安全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管控、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内容。根据安全保障方案的全面性、专业性和操作性程度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14—20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的得0—6分。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于2025年8月1日前,向湖州市数据局(以下简称市数据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见附件)。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至专用邮箱(sjzyc@huzhou.gov.cn),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二)审核程序。市数据局会同领域主管单位、相关数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数据局组织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专家进行评审(现场答辩),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工作组进行复审。
(三)名单公开。申报单位经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审核通过后,并报市政府确定拟授权运营单位。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湖州市数据局联系。
(联系人:张晨,联系电话:0572-2399133)
湖州市数据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