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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E95417299-1/2020-02510 | 成文日期: | 2020-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孙贤龙在吴兴区开展《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时强调
确保条例落地生根见实效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带队,赴吴兴区开展《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副主任沈志华等参加。
监督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妙西镇妙西村、稍康村和龙山村,实地查看里鱼山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万鲤江山景区)项目、原乡塘里休闲养生村项目、妙溪民宿、谷堆乡创、奇石博物馆,详细了解乡村旅游特色项目开发利用、村庄景区打造工作等情况。
随后,孙贤龙主持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区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全面汇报及9个相关部门法定职责工作的补充汇报。监督调研组成员、人大代表就条例贯彻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孙贤龙指出,《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今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议题,目的是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有法必依,确保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见实效。
孙贤龙指出,前阶段,吴兴区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合力推进、工作上有力有效,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他强调,下一步,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州发展旅游的重要指示,把指示精神贯彻到乡村旅游开发、经营和管理的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做好乡村旅游工作。要全面系统地落实好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进一步把握立法目的、压实法定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加快配套跟进、维护法规权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旅游工作;要抓住“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根据本地优势,运用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布局,做到打响特色品牌、串点连线成片、坚持融合创新、高质量加强旅游产品建设,进一步提高竞争力、整体性和附加值,把乡村旅游产业打造成“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