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E95417299-1/2023-00017 发文时间: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政办发〔2023〕10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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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政办发〔2023〕10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

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湖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

先行市建设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全市域"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优化中医药服务模式,强化中医药综合监督管理,系统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医药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各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可及性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建成中医药强市,为奋力打造全市域健康共同体,建设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助力打造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贡献中医药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中医药政策扶持优化工程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统筹资源配置,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内设机构承担中医药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深化公立中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创新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力度,中医药事业财政支出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增长比例。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建立基于服务量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强化中医药科研经费投入保障,促进中医医院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合规举借的基本建设及设备历史债务化解。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

3.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具有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互联网+"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比例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中医药诊疗按病证、病种、疗效、床日等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APG)付费等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湖州模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4.健全中医药发展评价机制。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市县中医医疗质控组织体系,定期开展多维度评价。健全体现中医特点的中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等制度,把中医药工作和区域发展水平纳入健康湖州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中医药服务固本强基工程

1.强化中医药医学高地建设。加快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争创省级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力争成为国内一流水平的中医医院,打造长三角市域中医药医学高地。持续推进市、区县两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改造和建设,实现区县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建设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综合性现代化中医医院。开展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提升服务能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2.强化县域中医药服务效能。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提档升级,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为目标,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强院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县域中医药服务效能。长兴县和安吉县中医院分别创建为三甲和三乙中医医院,其余区县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甲标准。每家区县中医医院建成6个以上特色专科、4个以上重点专科和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1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以治未病、"一老一小"和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中医药服务为重点,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全人全程中医药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打造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长效机制,深化市中医院牵头的湖州市"1+2+N"城市中医医联体和长兴县、安吉县中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构建多点聚合、服务联动、同质化管理的区域中医药服务运行模式。由市级及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牵头,带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相同专科领域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形成市-区县-乡镇梯度支持的联动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4.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改革。以"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为切入口,推进中医医疗流程再造和服务迭代升级,探索共享中药房,加快中医电子病历、中医处方和院内中药制剂等畅通流动和资源共享。以信息化支撑中医医联体(医共体),建立健全覆盖全市、优质资源可及的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打造智慧药房、智慧中医医院。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中医药监管智治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中医药服务特色提升工程

1.强化中医药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救援制度,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立中医疫病中心(疫病病区),形成以市级中医疫病防治中心为龙头,县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为骨干,乡镇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为基础的中医疫病防治网络。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配置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强化应急培训演练,平战结合,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全面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市、区县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100%设置中医科室,支持中医医院和西医医院联合共建中西医临床协同基地,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专科,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团队,健全多学科会诊体系,加强中西医联合攻关,探索构建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

3.提高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建立以市中医院康复科为龙头,区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和综合医院中医康复科为网络的中医康复体系,打造市、区县联动的康复服务链和区域康复服务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合作,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提速工程

1.加快中医药人才培育。支持湖州师范学院和本地其他医学院校开设中医药专业。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力争引育一批中医药类院士、国医大师、岐黄学者等。建设中医药创新团队3—6个,实施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各区县开展中医师承定向培养本土实用型的中医全科人才。到2025年,培育中医临床骨干50名、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4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25%以上,千人口中医师数达到0.66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2.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中医药科研管理水平,推进中医药重大疾病和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市科技计划和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立项支持力度,争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10项,力争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1—2项。改革完善中药制剂管理,加强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中药制剂等中药新药研制开发和应用,推动中医药领域创新成果优先转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3.加快构建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湖州市中医药研究院,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快推进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造全国一流重点实验室,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加强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协同发展,构建政、企、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共建中医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平台。加快推进"千方百剂"项目,完善医院制剂研发和应用政策,加快中药新药、制剂等研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五)中医药文化传播工程

1.打造"湖州中医"文化品牌。实施"湖州中医"传承创新工程,以潘春林、吴士彦、朱承汉、杨詠仙等"浙北四大名医"学术流派和传承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挖掘湖州中医药历史文化,编撰湖州名医系列丛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药类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到2025年,建成省市名中医工作室2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促进中医药文化多渠道传播。支持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宣传教育基地等建设,大力传播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学校、进文化礼堂,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建设"国民学国医"中医数字化传承创新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传播,厚植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3.推进中医药产业转型发展。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升级,优先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药品种实施二次开发,推动中药经典名方开发及产业化。优化中药健康产业规划布局,搭建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平台,吸引国家和省中医药重大产业落户湖州。打造"中药+康养+旅游"多功能融合的中医药康养小镇,推进中医药与旅游深度融合,到2025年,建成省级及以上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5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市、区县各级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指导、协调。将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内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实行闭环管理。

(二)落实工作保障。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中医药政策支持,探索形成中医药综合改革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探索采取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提高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监测,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对相关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并予以激励。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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