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E95417299-1/2025-00414 成文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政办发〔2025〕10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25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25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7 14:22:56
  • 政策原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2025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5 


湖州市2025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年度推进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2”工作部署和市委“136”工作要求,强化“六干”导向,紧扣“打造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引领市”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加快构建高质量、低碳化、普惠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绿色低碳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主要目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全年新增社会融资2800亿元,争取各类绿色金融改革政策资金1000亿元绿色贷款增速快于各项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占比保持全省前3探索打造全国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基地等标志性成果,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持续深化,为高水平建设金融强省提供更多“湖州样本”

、加大重点领域绿色金融供给保障,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一)强重大项目融资保障。深化“银企命运共同体”专项行动,编制“两重”“两新”“千项万亿”工程、“双招双引”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建立行长走访、项目领办等融资对接机制,优化项目融资服务,推动清单内项目实现“应贷尽贷”,力争全年提供项目融资300亿元以上。健全揭榜挂帅、晾晒比拼、央地协同等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力争全年绿色贷款占比持续提升。

(二)加大重点企业金融支持。指导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通过延长债务期限、降低融资利率等方式,做好存量债务市场化置换,探索创新存量债务整体打包置换化债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践行“三有推定”,引导银行机构落实民营企业贷款“两个一致”要求和融资帮扶分类分层协调机制,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全年新增民营企业贷款400亿元以上。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

(三)抓好重要政策对上争取。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低成本资金直达实体经济。推动全市金融机构积极争创总行(总部)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试点示范机构,争取上级行专项政策支持力争至2025年末,总行级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试点示范机构达到20家。积极推动“险资入湖”行动,建立“险资入湖”项目库,争取保险公司运用多种投资形式持续加大对湖州的长期权益投资。落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等创新业务

、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助力重点行业低碳转型。高质量推进全省唯一转型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设,聚焦大规模设备更新、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以及农业、纺织业等重点行业,迭代更新转型金融支持目录3.0,规划重点行业低碳转型路径,构建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体系,引导转型金融精准支持。完善产融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编制转型金融支持企业、项目和技术“三张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全年为清单内企业提供授信支持超100亿元。

(二)健全转型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碳中和”银行体系建设,推动“碳中和”银行网点增量、扩面、提级,力争星级网点达到20家。探索转型金融专营模式,在绿色金融”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健全转型金融授信管理流程,引导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碳定价、碳足迹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创新与碳效表现、转型成效挂钩的金融服务模式。探索转型保险、转型基金、转型债券等产品服务。

(三)完善产融协同工作机制。发挥产业、能源、金融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推广实施“用能预算管理+金融授信管理”“项目碳评+转型金融”“绿证+绿贷”机制,激发企业节能降碳的内生动力。健全转型金融统计监管评价体系,对转型金融改革创新情况开展跟踪评估。鼓励各区县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转型金融实践探索。支持长兴转型金融试点县建设。

四、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畅通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探索构建科技企业评价模型,促进金融服务触达更多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提升科技企业“首贷率”。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信贷+担保”“基金+信贷”“贷款+外部直投”等服务模式,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发展人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基金业态,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实施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研发保险”“高端人才保险”等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

(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发现和培育机制,推动“硬科技”“卡脖子”“国产替代”等领域企业加速登陆资本市场力争全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制定上市政策3.0,推动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募集资金。鼓励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和高端品牌为重点的并购重组,实现供应链优化和产业链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金融助力“青创新城”建设。制定金融支持“青创新城”建设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青创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工作,持续优化青年创业融资环境。推进青创标杆银行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青创项目、青创空间的资金支持力度,打造青创项目专属金融产品,在信贷规模、担保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青创基金、青创融资对接平台,助力青创项目成长发展。

、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

(一)实施ESG评价标准化试点。推广融资主体ESG评价体系5.0,引导金融机构将企业ESG评价结果与信贷政策、利率定价、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等相结合,优化绿色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年为2万家以上企业开展ESG评价。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绿贷通”平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ESG保险、绿色融资担保、绿色融资租赁等服务,为普惠融资主体提供绿色增信支持。

(二)推进金融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金融机构深化运用绿色“三信”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整村授信,扩大“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覆盖面,助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融资增信作用,扩大现代“新农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覆盖面,推进“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专项产品和服务创新,力争涉农贷款增速快于全部贷款增速。强化青年入乡发展金融支持,开发支持返乡入乡青年创业的金融产品

、推动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水平

(一)迭代升级“绿贷通”数字绿金平台。围绕首贷户、增贷户、续贷户等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完善需求感知、服务派单、融资增信等功能,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金融数据引擎深度挖掘信息数据资源,将绿色、低碳标识嵌入银企融资对接全流程,力争“绿贷通”平台全年服务企业5000家,帮助企业获得授信500亿元。推动金融信用服务平台(“绿贷通”平台)纳入全国融资信用一体化平台网络。探索金融数字化联审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治理数智化转型。加强数字人民币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和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开发数字人民币绿色信贷产品深化“数字支付+”多领域融合发展。

(二)打造融资主体“碳账户”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的碳核算模式,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碳账户”主办行责任,拓展基于企业碳排放、碳强度信息的金融应用场景,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全覆盖。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碳减排评价等制度和方法体系建设,为追踪企业转型成效、评估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提供平台支撑。

、推动绿色金融与生态金融协同发展,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项目投融资。建立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库和生态环保项目融资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项目谋划、方案设计、市场测试、项目落地等环节,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推广“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支持林业(湿地)碳汇、碳排放权、小流域水土保持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二)推动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投融资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纳入金融服务准入、定价等流程管理。编制生物多样性友好型投融资活动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系统保护、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三)开展基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结果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加大对VEP增值明显项目的支持力度。以“气象×金融”融合创新提升气候适应能力,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气象数据,创新开发气候贷、气象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气象服务领域的金融支持。探索“以竹代X”全场景金融服务。

、推动绿色金融与开放金融协同发展,服务外贸企业出海拓市

(一)打造开放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在湖金融机构开展开放金融试点,加强境内外绿色投融资、结算体系、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等领域开放合作吸引国际同业资金支持湖州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发展。争取湖州银行加入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CIPS)和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力争取得突破。

(二)加大外贸领域金融支持。持续迭代外汇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推进银行绿色专营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开发外汇产品,完善绿色企业外汇融资对接机制。开展中欧产品碳足迹互信合作平台湖州试点项目,以重点出口行业和企业为试点,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认证,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支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推动保险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扩大与银行机构的保单融资增信合作,提升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三)抓好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围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西翼建设,理顺绿色金融中心招商工作机制,迭代金融机构搬迁入驻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入驻集聚,积极引进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和生态企业,打造绿色金融生态圈。

九、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工作体系,提升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打造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基地。争取落地全国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基地,开展绿色金融前沿领域研究、能力建设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湖州绿色金融品牌宣传、经验输出和成果推广。对标国际准则,推进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鼓励在湖银行机构制定低碳转型规划,有序推进自身运营和投融资组合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健全绿色金融“洗绿”风险防范机制,防范“洗绿”“刷绿”“漂绿”风险。

(二)加强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与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协会等绿色金融国际组织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从业资质培训和认证,全方位培养产教融合型绿色金融人才。鼓励金融机构引进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参与绿色金融标准课题研究,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探索绿色保险专营机构建设,打造专业化绿色金融团队

(三)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等国际多边平台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绿色金融理念传播交流和“湖州实践”宣传推广鼓励在湖金融机构对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等国际准则,提升绿色金融表现和发展水平,探索组建全球南方中小银行绿色金融联盟。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建绿色金融发展标杆区,协同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建设,促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

 

附件:1.湖州市2025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标志性事项

      2.绿色金融改革政策资金争取一览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25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