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4-07149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宇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宇昕任市行政复议局局长;
潘春晖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舟涛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明明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潘海建任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巫强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田中伟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范丽华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唐宝城任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章毅任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免去刘一闻、姚宏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蔡惠江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明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继国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旭初的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坚的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汤晓龙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辉的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伟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国良的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主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