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4-06764 | 成文日期: | 2024-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明电〔2017〕46号)》有关要求,就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文件公开属性
建议该文件由市府办发文并主动公开。该文件面向基层,作为市级职能部门和区县、企业主体、消费者等执行和享有政策的依据文件,并无保密需求,有公开发布的必要。同时,该文件在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也已征求意见。因此,建议该文件公开发布。
二、关于《湖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1.《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
2.《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
(二)制定《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根据国家、省有关“两新”工作部署,我市自5月开始全面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9月推动开展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标扩面工作,方案的起草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衔接。方案既保留了原来有效的支持导向,又紧密衔接消费市场,全力营造惠民消费环境。二是加大力度。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果,方案对汽车报废更新、家电消费补贴等提高了补贴标准,并调整和增加了汽车置换更新、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家庭适老化改造、促进智能家居消费。三是统筹联动。坚持市区县联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结合地方特色,推动消费能力提升。同时强化政企银协同,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主体部分。主要包括汽车以旧换新(包括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以补贴促进家电消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智能家居消费、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家庭适老化改造6项内容,明确了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和具体政策执行标准,其中汽车以旧换新和家电补贴根据新政策,相比5月份政策提高了补贴标准。
问:汽车以旧换新和家电最新补助标准是什么样的?
汽车领域,在原先国三汽车报废更新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分别补贴7千和1万的基础上,提高到1.5万和2万。家电领域,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品类和标准,一级和二级能效产品分别补贴成交价的20%和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不超过2000元。
问:新增领域以旧换新细则怎么了解?
电动自行车、旧房装修、居家适老化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问:浙江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是否可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
答:同一辆新车,不可叠加享受补贴政策。
2.资金分配。主要包括支持各地消费能力提升1项内容,对部分国家切块资金分配因素进行明确,即在各区县社零总额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区县生产总值、常住人口、家电零售额等因素进行分配,鼓励补贴资金直达消费者。
3.有关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统筹、强化政企银协同、规范活动秩序等4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了本轮以旧换新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活动补贴资金总额限定,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发布政策结束公告,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资金将收回;明确支持开设线上以旧换新专区;明确强调要加强以旧换新活动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套补、骗补行为。
(四)《方案》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方案》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湖州市商务局
解读人:高佳丽
联系电话:0572-21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