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141/2018-00128 | 发文时间: | 2018-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研究室) |
关于南皋桥邮电所拆迁安置用房有关事宜
专题会议纪要
6月27日,市政府副秘书长龚丁召集市规划局、市城市集团、太湖度假区管委会、湖州邮政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南皋桥邮电所拆迁安置用房有关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现纪要如下:
2010年9月,市政府对南皋桥区块进行集镇拆迁改造,其中涉及南皋桥邮电所。湖州邮政分公司积极配合,及时上报省邮政公司并获得批复,并与太湖度假区仁皇山街道签署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仁皇山街道于2014年12月底前向湖州邮政分公司交付220.52平方米营业用房,以及补偿款93.1751万元(当时已到账)。2015年1月,约定交付给湖州邮政分公司的营业用房被当地村民使用并办理房产证。今年,省邮政公司党组巡察“回头看”,要求湖州邮政分公司立即整改拆迁未交房的遗留问题。湖州邮政分公司与市城市集团、太湖度假区及仁皇山街道多次协商,经现场查看,在原有安置用房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尚有同址19幢西边(126-132)为空余营业用房,面积约241.57平方,但超出原拆迁安置用房面积约21.05平方米。
鉴于上述历史情况,原则同意将南皋桥桥西片安置小区19幢西边(126-132)约241.57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作为原南皋桥邮电所安置用房。
出席:王建民 伍 毅 姚震骅 蔡正喜 汪自强
陆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