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168/2018-00137 | 发文时间: | 2018-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经信发〔2018〕20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 |
各县区经信委(发改经信委)、新墙办:
现将《2018年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8年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要点》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湖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墙材革新工作将紧紧围绕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要求,贯彻执行好墙改条例与国家、省最新墙改政策,以“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引领,继续抓好城市城区“禁粘”工作,加快推动粘土砖瓦窑淘汰关停,加快墙改专项基金清退,加快推进农村自建房新墙材使用,扎实做好淤(污)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建筑部品化生产,推进墙材行业实现绿色生产,努力实现全市墙材革新工作新发展、新突破。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关停落后粘土砖瓦窑(长兴县:9座,安吉县3座,南浔区4座);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7%以上,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8%,农村新墙材应用比例达到35%;清退、结算墙改专项基金7000万元以上;取得市级以上绿色工厂的新型墙材企业4家以上,申报国家级绿色产品和省级绿色工厂各1家;新培育淤泥、建筑垃圾新墙材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企业4家;完成10个农村推新应用示范项目,其中3个列入省级应用项目;完成800户农民自建房试点项目,其中1个县完成300户以上(相对集中);完成墙改宣传报道70篇,其中当地主流媒体不少6篇,报送专报不少于1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不少于6次,各类培训不少于4次。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粘土砖瓦窑淘汰关停工作。一是“堵疏结合”。相关县区要综合利用产业政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借助环保、质监、安监等职能部门力量,加强联合检查,倒逼企业关停;要制定具体关停实施计划,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关停工作进展情况;要引导粘土砖瓦窑企业采取自愿组合,通过“四合一”减量置换,实施墙材改造提升,推动企业主动关停落后粘土砖瓦窑。二是重点突破。针对部分粘土砖瓦窑淘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土地、用工、产权归属、补偿政策等问题),相关县区要认真研究,加强工作上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解决淘汰关停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三是氛围营造。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大对淘汰粘土砖瓦窑的宣传力度,及时报导在淘汰粘土砖瓦窑工作上好的典型;要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机制,确保粘土砖瓦窑淘汰关停工作顺利推进;市经信委将会同相关单位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末按时序进度完成的县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关停粘土砖瓦窑列入对县区能源“双控”、新墙材生产比例、淘汰落后产能等目标责任考核,营造淘汰粘土砖瓦窑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狠抓墙改基金清退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区年度清退目标,要求县区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人员,对末结算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摸清项目现状,做好项目信息的分类整理,并制定墙改基金清退目标、返退时间表。二是强化公告催办。在摸清底子、归类整理的基础上,通过《湖州日报》、县区主流媒体等媒介公告,邮政发函、电话催办等方式催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前来办理清退结算手续,同时,要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做好返退材料整理,加快返退进度。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定期组织相关县区墙办对各地墙改基金清退情况进行互检,督促各地按时做好末结算项目的清算工作,并将基金清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狠抓新墙材淤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加强协调。支持和指导新墙材企业开展淤泥制砖项目,提高淤泥综合利用能力;协调水利局等其它单位,做好就近布点淤泥堆场,降低企业资源化利用成本。二是继续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在总结组织实施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一批节能利废新型墙材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利用河道淤泥、建筑垃圾和城镇污泥等废弃固体物生产新型墙材,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墙材行业循环发展;三是加大政策配套支持。通过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补助、加大市、县区墙改资金补助力度,调动新墙材企业废弃固物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狠抓农村墙材革新工作。继续实施农村新墙材应用示范试点,完成10个农村“推新”示范项目,完成800户农房新墙材应用示范试点。加大政策补助力度,全市用于农村“推新”补助资金不少于400万元;探索开展整镇“推新”工作,全镇农房项目新墙材应用全覆盖,推进农村墙材革新工作。
(五)狠抓墙材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创建工作。邀请中标院、中国国建联信等专家,对全市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培训,组织专家进企开展预评价,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产品。加大政策引导,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产品证书的企业和评为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会同市建设局相关处室,拟编制新型墙材产品推荐目录,对获得绿色产品证书、保温性能指标好的新型墙材优先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推荐,营造良好的绿色墙材应用市场,推动墙材行业绿色发展。
(六)狠抓事中事后管理。加强对新型墙材产品认定管理,通过强化认定管理,加强各级墙办对新型墙材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社会各界对新型墙材产品的认可度;继续组织县区墙办对新型墙材生产与应用环节进行交叉检查,巩固城市城区“禁粘”工作;会同建设局相关处室开展联合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粘土制品流入应用市场,巩固城市“禁粘”成果,推进建筑节能,确保建筑质量;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能耗、污染物排放达标检查,提升新墙材行业绿色生产水平;组织县区墙办主任赴外地学习交流,提升我市墙改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七)强化行业准入。要规范推进行业污泥综合利用,针对污泥制砖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各县区要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墙材企业无相关审批程序、环保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消纳处置印染、造纸等污泥。同时,将会同相关单位,探索隧道窑炉协同处置城镇污泥,力求在新墙材行业污泥综合利用上有新突破。
(八)强化宣传报道。积极组织全市新墙材系统通讯员参加省新墙办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通讯员能力素质,调动各县区墙改工作人员抓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报道各地墙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抄 送:省新墙办。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