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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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2022-00226 发文时间:   2022-1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大数据局
湖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湖州市市级单位推进民生领域城市智慧治理工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文号:湖审数据调报〔20224

20219月至20226月,湖州市审计局对市级单位推进民生领域城市智慧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2021年以来民生领域数字化改革的推进情况。审计调查对象为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单位。

我局自202288日收到市审计局关于《湖州市市级单位推进民生领域城市智慧治理工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后,立即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强调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会商研究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同时,成立局审计整改领导小组,由蔡丰任组长,董岚、笪猛霄任副组长,相关整改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单管理、节点报送。积极对接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并召集局内各相关处室研究会商,将审计报告反馈的10个问题全部纳入局七张问题任务清单管理,明确10个问题的整改责任处室,并要求问题整改牵头处室,倒排时间、挂图作战,于830日和925日,按节点报送整改情况。

三、细化举措、务求实效。相关业务处室对审计整改工作一方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同时,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章立制、一改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实战实效、常态长效。

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一:项目统筹管理不够到位。未按数字化改革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市信息化相关管理办法和建立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对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指导性不足。

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应及时牵头相关单位,加强研究论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落实情况:一是推进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形成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附件1,具体已修订内容19条、增补6条、删除1条、修订后共936条,并于921日召集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召开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征求讨论各部门意见建议。二是编制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定完成湖州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附件2,通过构建“1个建设总指南+7个细则附件的指南体系,详细规定项目建设全周期的规范。三是迭代升级项目管理系统。与省市区项目库全面贯通,并增加专家库、项目绩效库模块,项目需求模块;与IRS应用进行联动,申报项目时一并与IRS应用一并进行申报,避免了后续管理问题。   

问题二:信息化项目底数不清。

整改要求: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应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信息化项目管理,明确信息化项目边界,排清理顺信息化项目底,科学统筹信息化项目管理。

落实情况:此项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市级部门在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时,没有使用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而是从其他类别经费中支出,从而难以把握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已对接市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目前,依托项目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市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竣工验收、运维等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云资源、数据资源、组件、安全统筹规范管理的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截止目前,全市在库信息化项目1793个,其中市本级1254个,县区539个。

问题三:部分数字化改革项目资金保障不够及时。

整改要求: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和市财政局应进一步强化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的统筹管理,加强资金等关键要素的保障进度和力度。

落实情况:当前信息化项目管理主要以年度预算周期进行管理。每年9-10月,对各部门上报项目预算进行汇总联审,来年3-4月,在人大预算会后进行发布。而数字化改革对项目建设动态性要求较高,20217月省委改革办发布一本账S020211018日市委改革办发布市一本账S020211028日省委改革办发布一本账S12022121日年市委改革办里发布市一本账S120226月省委改革办发布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20228月市委改革办不再发布市一本账S2,启动收集S2对应信息化项目。

在预算模式不变及信息化总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市大数据局于2021115日发布一本账S0对应信息化项目;2022722日又发布一本账S1对应信息化项目。2022826日上午,市大数据局已经同市财政局进行了对接,下一步,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改革办的沟通,优化信息化项目资金安排。

问题四:公共数据互通互享的效力还不够高。

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应进一步通过数字化管理手段提升公共数据的一本账管理效力,督导相关单位规范数据的共享使用。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重点督导。对《报告》中涉及的提到36个重点应用,一一对接了解应用未申请数据共享的原因,强化平台支撑力,推动互通互享效力提升(附件36个应用数据共享情况反馈二是提升平台能力。全面实现数据资源自动化开通,部门通过IRS进行数据共享申请,审批通过后确保在10分钟之内,让申请部门共享到数据;三是实施能力评估。实施湖州市公共数据能力评估,下发《公共数据能力评估指标》,对部门公共数据管理进行全方位评估,提升部门公共数据管理能力。89月,新增数据共享474单,其中批量数据共享294单,接口共享180单,同比增长90%以上。

问题五:4个浙里办应用日均访问人数低。

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应督导相关单位对低频和可用度较差的上架应用进行优化或整改,确保成熟一个、上架一个。相关部门应加大应用的推广和使用力度,提高应用绩效。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重点督导。对《报告》中涉及到的“公共自行车”“遗失声明”等4个应用在内的全市90余个浙里办上架应用开展绩效评估,定期通报晾晒。自8月以来,已下架运营情况不佳的应用3个。二是加强品牌宣传。做大局长带你浙里办事活动品牌,组织应用上架部门开展应用集中推广,宣传推广自身应用。截至目前,已经开展11期直播,在线人数近80万。三是推动应用创新便民惠企为导向,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开发挖掘好应用,为群众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便捷社会服务。8月以来,上架应用3个。   

问题六:2个应用于浙里办的使用较独立APP的使用差距较大,且部分模块用户体验感不佳。

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应督导相关单位对低频和可用度较差的上架应用进行优化或整改,确保成熟一个、上架一个。相关部门应加大应用的推广和使用力度,提高应用绩效。

落实情况:一是做好督促整改。针对《报告》中涉及到的通过“健康湖州”“湖州交警”2个应用中预约挂号、违法处理事项占比低,以及部分模块数据缺失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二是推进同源发布。开发完成微信、支付宝端“浙里办”微信小程序,加快应用在各端的适配改造。目前市本级省定的7个应用,均已完成适配改造任务。是推动应用实战浙里办湖州城市频道首页设置意见征询板块,引导各部门开门见应用,充分听取企业群众意见,着重开发本地特色功能,确保群众想用爱用。    

问题七:未来社区在浙里办-数字社会空间的落地质效不够明显。

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应督导相关单位对低频和可用度较差的上架应用进行优化或整改,确保成熟一个、上架一个。相关部门应加大应用的推广和使用力度,提高应用绩效。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督查通报。针对《报告》中涉及到的场景使用频率和群众点击率低的问题,重点对包含“安心游浙山”“政务服务取号”等应用在内的全市所有上架应用开展督查通报、推进整改提升。二是推进全域未来基本单元数字化平台建设。协同相关部门探索未来基本单元“政府主导、市场运营”模式。目前,平台已完成22个未来社区、14个未来乡村标准化应用的开发上架,同时,具备省级重大应用在内的第三方应用接入、贯通能力。

问题八:12个浙政钉应用的使用率较低。

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应督导相关单位对低频和可用度较差的上架应用进行优化或整改,确保成熟一个、上架一个。相关部门应加大应用的推广和使用力度,提高应用绩效。

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督查通报。针对《报告》中涉及到的“云公卫”等12个应用在内所有浙政钉应用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督导,自8月以来,已下架使用情况不佳的应用7个。二是加强组件支撑对重复建设较高的流程类应用进行整合,优化为工作台组件,为各部门应用建设提供服务。目前已经上架电子期刊等组件13个。三是做好培训指导。强化浙政钉上架规范,加强部门应用上架的培训指导。8月以来,已经推动20个新应用规范上架。    

问题九: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整改要求: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应围绕数改项目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的统筹管理,避免碎片化重复。各改革相关部门应加强制度重塑,从根本上实现各领域全方面的流程再造、规则重塑、功能塑造、生态构建。

落实情况:目前,正推进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拓展项目范围。从原来的聚焦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转变为项目建设和使用单位为市级部门(不含国企、医院、高校),实现对所有市级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效能的建设或使用的各类信息化项目。二是新增预审机制。新增预审机制。谋划新增市信息化项目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全市信息化项目相关规划计划,统筹全市重大信息化项目需求评审、专项资金等。三是推动市域一体。打通市区县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市项目库、专家库和市区县联审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全市“一盘棋”。    

问题十:进一步提升场景落地质效。

整改要求:市委改革办应会同各跑道牵头单位督导相关部门以应用场景好用易用管用为目标,进一步精准改革的需求和实现路径、压实应用的服务决策能力、畅通数据的共享和共用效力。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等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应用的上线率、使用率、满意率等因素调整经费等要素的保障比例,确保财政资金绩效。

落实情况:一是完成信息化项目首轮定量绩效评价。对市本级198个在IRS上注册应用开展了首轮绩效评价(附件3),评出五星级应用28个,四星级40个,三星级82个,48个尚未得星。二是构建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IRS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参照省6+1系统对各类应用评价指标,综合应用的数据资源产生情况、使用情况、发布端等内容,针对不同应用类型,制定重大应用类、应用系统类、基础设施类、运维类四类指标,形成湖州市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推进信息化项目综合评价。采用建设单位自评、专家评价和第三方复评三种方式,通过系统数据提取、文档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系统查看演示、数据分析等方法,对10个项目进行深入评估和分析,已形成评估报告和整改报告,9-12月将按结果对应用和运维项目进行关停并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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