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18-00272 | 发文时间: | 2018-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局 |
近日,安吉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组织全县具有备案资格的调运户和生猪养殖场业主就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相关事宜召开会议。会上,畜牧局副局长徐达首先强调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性,运输车辆仍是疫病传播的重要途径。随后下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并与生猪调运户签订告知书,要求生猪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到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后,才能进行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