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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农业系统法治 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1-04 09: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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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农发〔2016〕87号

各区县农业(林)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局各单位(处室):

《湖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农业局

2016年10月26日

湖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法治农业建设,提升农业依法治理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全面法治湖州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律普及与法律实施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农业普法的履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市法治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农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推动全市农业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推动农业法律法规有效执行,推动农业治理方式依法转变,推动法治农业建设健康发展,进一步依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农业行政行为,努力实现农业法治建设水平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走在市级机关部门前列。

(三)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按照“普法宣传要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制定普法计划,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市支持农业改革发展,引导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推动农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和服务于中心工作落实的作用。

——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注重把握重点法律、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要农事季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提高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解读解决问题,使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引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坚持协同推进。整合农业系统资源,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突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管、技术推广、政策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形成互动互促、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把农业普法工作融入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中,融入行政执法、管理服务中,融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引导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提升法律素养。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以改革创新引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平台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健全机制、拓宽平台、丰富手段,着力体现农业特色,不断提高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即时性、传播力和感染力,努力开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人心,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面深化法治湖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生动实践,积极探索法治农业建设的办法举措,增强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的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法律至上等理念,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增强宪法观念。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突出学习宣传市场经济秩序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和互联网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积累。特别要加强相关行政法的学习培训,系统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弘扬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培育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更好地确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

(三)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和农业法律法规。坚持“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理念,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我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条例、浙商回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相关法律法规,助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和规范农业经济秩序的重点,着重学习宣传农业法以及与农业支持保护、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等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农业依法治理。制定好法律法规配套的政策制度、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切实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注重法律权利、权力的学习宣传,同时注重法律义务、责任的学习宣传,有效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执法、守法、法制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多管齐下营造浓厚的农业法治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加强农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农业经营主体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农业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五)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全市农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围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年度述法等制度,深入学习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以及主要农业法律法规,发挥其在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和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完善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强化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围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法律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立足岗位学习与专题教育培训相结合、法律考试与学法考核相结合,把学法用法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公务员日常学法制度和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强化法律专题学习培训,保证学习培训课时数量和学习培训质量,深入学习掌握相关行政法和涉及岗位职责有关农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农业执法人员定期集中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以及案例研讨,系统学习掌握行政执法基本常识、农业法律实体规定、农业执法程序规则等,提升执法办案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全面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服务,不断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把学法用法纳入干部职工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情况分析和考核评估。

(三)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围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强化法治、德治与自治宣传教育并重,进一步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不同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着力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全市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坚持法律服务与执法监管并举,加强生产经营活动执法监管,建立诚信守法和违法失信奖惩机制,引导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先进农业文化,全力倡导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坚持推行经营主体自治,大力宣传行业自律规则要求、村规民约等,进一步教育引导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围绕提升农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和依法诉求、依*能力,注重实际需求,广泛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在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培训中添加农业法律知识,在农村文化阵地中添加农业法律规定,在农村农业文化节庆活动中添加农业普法元素,在开展执法监管、技术指导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工作措施

(一)着力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农业普法责任机制。实行“谁执法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农业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与责任分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职能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机制。注重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吸纳运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借助其有效手段和平台,拓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宣传面。注重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管、政策落实、新型主体培育、农技推广服务等工作联动,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业务工作过程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注重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案卷评查联动,在执法案卷评查中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辅导、案例研讨、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水平。三是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坚持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业监管和服务全过程,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加强农业执法案例分析研究,定期向社会公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

(二)着力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农业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组织参加省市县三级联动农业法治宣传月(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市县镇三级联动农业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线下发送普法资料和线上推送普法作品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与中心工作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组织编发农业法律法规系列宣传资料,借助网络平台整合建立农业法律宣传资料库。加大新媒体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产品运用,推送农业法律类图文、动漫、音频、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在寓教于乐中传播农业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农业法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培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机关培训,定期组织举办农业法律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分层分批对农业执法人员全面进行法律知识更新。三是开展农业法律宣贯活动。以新农业法律法规出台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专题宣传贯彻,编印法律条款释义解读和研究制订配套政策制度,推动法律深贯入彻实施。四是开展农业法律帮扶活动。根据农业经营主体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法律问题,因人制宜开展法律宣传、培训、解读,增进对法律规定的了解理解。强化农业执法监管、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业信访处理等工作,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在涉法事务方面开展法律帮扶援助,有效提供法律指导服务,在帮扶服务中更好地进行法律宣传普及。

(三)着力构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搭建平台,推送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闻媒体技术运用,探索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终端,建设以湖州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微信、微博等为核心的新媒体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打造以传统载体为基础、以新兴互联网为主导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一是在湖州日报上不定期发布相关农业法律解读和贯彻实施情况、典型案例、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动态等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典型经验、法治农业建设实践。二是在湖州农业信息网建立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动态传递最新农业法律法规,及时提供农业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在农业公众微信、政务微博上设置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定期推送有关农业法律解读,宣传普及法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四是在农村文化礼堂建立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园地,定期刊登宣传农业生产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以及农村改革决策部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打造农民群众法律精神家园、农村法治宣传阵地。五是在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活动场所设立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窗口,定期刊登宣传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典型案例,零距离、面对面地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农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农业“七五”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写法治宣传教育资料,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迅速掀起农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市、县区农业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继续做好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完成对“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农业系统要高度重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确保农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健全要素保障。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和法制员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体系。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普遍聘请律师和法律专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专业支撑。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创新方式方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针对现代农业“两区”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实施农业法律进千企入百社活动,建立农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度,总结提高农业法治宣传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经验,探索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式、新载体,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对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农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议,强化工作绩效评查,总结经验成效,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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