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95/2018-00086 | 发文时间: | 2018-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卫计发〔2018〕4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7日
湖州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延伸,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5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8〕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从群众看病就医“关键小事”做起,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绩效。力争通过3年时间,形成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看病少排队
1.提升预约诊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全部接入 “健康湖州”网站、“健康湖州”APP和“健康湖州”微信公众号提供互联网挂号服务。其中,“健康湖州”微信公众号由市卫计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微信界面供医疗机构自建微信号免费接入。各医疗机构须建立健全门诊统一号源池,院内窗口、诊间、自助机和电话、网站、手机端的挂号全部从统一号源池内获取号源,实现普通、专科和专家门诊号源在线上和线下100%开放。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以营利为目的单位或个人合作,变相加价。(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2.分级诊疗门诊双向转诊平台的号源全部从门诊统一号源池获取,实现市级医院门诊号源优先向县区级医院和所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开放;县区级医院网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开放。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的号源要提前14天排班并放号。(责任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3.设立专窗,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处室:医政处;所有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全面推行实名制挂号,通用就诊卡制卡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挂号须在HIS记录卡内身份证号码信息。挂号身份证号码登记率达到90%以上。(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所有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5.实现分时段精准预约,医院要根据各科室特点和各位医生接诊时间的不同,对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科门诊进行分时段合理设置门诊号源,每个时段精确到30分钟以内,实现分时段就诊。(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6.完善预约管理服务,建立退号与爽约管理机制,优化停诊、替诊的通知反馈及重新预约安排。(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所有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7.多举措缩短排队时间,现场挂号排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所有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付费更便捷
8.医院门诊提供自助结算、诊间结算、移动终端结算等不少于3种费用结算方式;病房提供自助结算、病区(或床边)结算、移动终端结算等不少于3种费用结算方式。
9.医院支付系统要具备身份识别、费用结算、移动支付、医保结算等多项功能。具备线下、线上实名认证功能,支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民电子健康卡、户口本、护照等不少于5 种身份证件识别方式。
10.提供现金、支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社会保障卡等不少于6种支付途径。
(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三)检查少跑腿
11.对各类普通检查,医生开具的单个检查项目由诊间或自助预约,多个检查项目或有复杂告知的检查项目由诊间或统一的预约中心预约。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将各项检查预约项目安排在一次性完成,让患者少跑腿。(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12.对B超、CT、MRI、胃镜、肠镜等采取分时段预约检查并精确到半小时之内,分时段预约检查占总检查量的80%以上。(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13.完善预约管理服务,建立爽约管理机制。(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所有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4.检验检查报告实现电子化,患者取得纸质诊断报告的同时,也能够通过网上查询、APP查询等不少于2种查询方式获取电子化的检查结果,减少患者介质报告携带。(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四)住院更省心
15.医院要在合适的场地建立具有一站式服务功能的入院准备中心。完成住院预约、入院缴费、入院检查检验安排等工作。有条件的医院可在中心开展检查、检验、麻醉前会诊等服务。(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16.完善出院结算服务,支持在人工柜台、病区护士站、病区自助机和移动结算车等不少于2种途径完成出院费用结算;在病区提供发票、住院清单、出入院小结等打印服务,支持扫结算单条码、社会保障卡、居民电子健康卡等途径进行身份验证,方便患者在自助打印机自助打印相关票据。(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50%以上的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80%以上市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完成。)
17.三级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建立日间手术相应制度和流程(包括医师准入标准、患者准入标准、手术准入标准、入院前评估、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出院后随访和应急预案等),确定手术病种,设立日间手术主管部门,有独立日间手术病区及独立日间手术手术室,要有标准化日间手术临床路径,并进行日间手术工作量统计标准化,并设立临床监控指标进行日常监控。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20%。(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完成。)
18.逐步推进择期手术患者住院前门诊费用参照住院医保支付政策结算,提高床位周转率。(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县区级医院试点开展。)
19.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模式,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患者,提供综合诊疗服务。(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建立住院病人多学科诊疗模式,县区级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
20.开设老年病科,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所有医院于2018年底前完成。)
21.优化分院医疗服务流程,分院在预约诊疗、结算支付、便民惠民等方面与医院本部实行同质化管理。(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所有医院于2018年底前完成。)
(五)便民惠民服务更贴心
22.开设门诊综合服务中心。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医疗咨询、导诊和分诊。提供医保咨询及审批(规定病种申请备案、社会保障卡解锁及更换证历本,省外人员定点医院备案等)、医学诊断等相关证明审核盖章、便民设施(轮椅、老花镜、水笔等)租借、饮用水免费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在线推送服务)、失物招领、协助自助血压测量、患者小件物品临时寄存(寄存柜)等服务。(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机关党委。)
23.开展医务社工或志愿者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团员青年作为志愿服务的主力军,同时多种渠道广泛招募医务社工;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培训,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控烟劝导、医银通指导、秩序维护、健康教育和陪同检查等院内志愿服务,助推挂号付费等现场排队等候不超过10分钟。根据医院特色和需求设立志愿者专业化岗位。(责任处室: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医政处。)
24.设立投诉沟通中心。制定完善医患沟通相关制度,合理设置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具有一定的医学背景的专职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医患沟通、医学法律法规、患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理念等专业培训。提供电话、手机app、网络、意见箱等多种投诉途径。(责任处室:医政处)
25.设立检查预约中心。根据医院运营情况,配备专职人员,经医学知识、服务礼仪、电脑操作等岗前培训、考核后上岗。设检查预约服务台若干,方便患者预约申请,医院信息系统具备各类检查预约功能,完善预约检查服务,实现医技科室信息共享。(责任处室:医政处)
(以上四项完成时间:市级医院2018年 6月底前开展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和三个中心设置覆盖率达到100%;县区级医院2018年年底前全部开展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提供一站式投诉沟通和各项便民惠民综合服务。)
(六)急救更快速
26.建立院前院内信息共享和互通系统,建立院前院内工作联系网络(微信群、钉钉群等),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开发专用的手机APP、无线传输信息系统等,建立涵盖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医院的区域相关急救信息系统。(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2018年 6月底前,建立区域性工作联系网络,有专人负责管理,涵盖院前和院内机构;2018年 6月底前,启动急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具备远程传输心电图、心电监护数据和急救费用结算等功能,覆盖院前和院内救治机构。)
27.救护车上配置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在救护车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增配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相关专用药物,以满足胸痛、卒中等病人救治需要。(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所有救护车于2018年 6月底前达到配置要求。)
28.市急救中心和有条件的县急救分中心配备一辆新生儿专用救护车,配置婴儿呼吸球囊、新生儿保温箱、新生儿专用呼吸机等设施,满足新生儿急危重病人救治的需要。(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完成新生儿专用救护车配备。)
29.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规范化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与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配合,建立院内多学科分工协作及诊疗机制,确定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实现急诊患者全程管理及有效救治、快速会诊和迅速转运。(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2018年 6月底前,市级综合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的比例达到80%,年底前达到100%,且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县区级医院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示范,并向其他医院推广。)
(七)配药更方便
30.统一县(区)域内药品供应目录,制定县(区)域内县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药品目录(抗菌药物除外),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要基本保持一致,让慢性病患者能在基层配到所需药品。医共体内县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责任处室:医政处;完成时间:三县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县区于2018年年底前实施。)
31.开展慢病患者长处方配药服务。按照慢病长处方管理有关要求,医生对申请患者进行评估确认,每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随药品同时发放“慢病连续处方安全告知书”给予患者相关药品储存、病情监测和不适随诊提醒等。首次连续处方必须在实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签约医生对签约对象开具。(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县区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慢性病长处方制度;2018年年底前,能够提供规定慢性病长处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100%。)
32.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等服务。医院根据病人提出的代煎、配送等服务需求,开展病人信息核对、费用结算、信息告知等,由医院或第三方机构提供代煎和配送服务。(责任处室:中医处; 配合处室:医政处、规信处;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前,市级开展中医药相关业务的医院均可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到家服务;2018年年底前,县区级以上开展中医药相关业务的医院均可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到家服务。)
33.推进医院门诊“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做到门诊取药“随到随取”。(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市级医院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医院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门诊“智慧药房”建设。)
(八)母子健康服务更温馨
34.推广母子健康手册APP,所有字段均按照全省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字段标准进行定义,优化整合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服务资源。
35.为群众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政策宣传、服务提醒、信息查询、健康指导和互动交流等母子健康服务。包括政策宣传:宣传生育全程服务各环节的相关政策和惠民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服务提醒:主要提供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服务的日期提醒、医师就诊信息提示和网上预约等功能;信息查询:有效整合生育服务过程各环节信息,提供历次保健信息、分娩信息、预防接种等信息清单式查询;健康指导:开设健康宣教专栏,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健康生育行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互动交流:开设优生保健、孕妇学校、育儿课堂等方面的网上课堂,专家授课普及相关知识,提供线上咨询和答疑,实现服务对象与医生的线上互动。
(责任处室:基妇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前,实现母子健康手册电子化,试行集成的“互联网+”母子健康服务,当地服务对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九)转诊更顺畅
36.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医联体医疗机构应成立双向转诊办公室或指定具体科室,落实人员负责双向转诊有关事宜,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转诊通道畅通。(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
3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有转诊需求的患者预约专家门诊、预约辅助检查、联系住院床位,实行精准转诊。(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基妇处)
38.有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收并优先安排县级及以上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及时接收县级及以上医院出院病人信息,及时安排随访管理。(责任处室:基妇处,配合处室:医政处、规信处)
(以上三项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前,各县区全部制定双向转诊各项制度,建立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之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通道;2018年年底前,各项工作得到实质性推动,基层就诊率进一步提升,县区级医院的诊疗人次中、城市居民在城市医院的诊疗人次中,由家庭医生提供转诊服务的比例至少达到10%以上。)
(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39.依托实体医疗机构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在掌握患者基本病例资料、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开具电子处方,由药师在线审核处方并提供药物配送服务,同时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康复指导等健康服务。具体病种由各医院确定,严禁在互联网上进行初诊。(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2018年 6月底前,至少一家市级医院开展本院复诊病人网上诊疗活动。年底前扩大到其他市级医院,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县区级医院开展此项服务。)
40.医联体内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包括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以县区为单位实现区域检验、影像、心电、病理共享中心全覆盖。(责任处室:医政处,配合处室:规信处;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所有县区完成。)
41.完善省、市、县区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互通共享,逐步整合或联通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系统,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服务门户。(责任处室:规信处;配合处室:医政处、基妇处;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达到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建立领导科室联系推进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建立周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医保、医疗、医药、医院、中医、医生“六医”统筹,加快分级诊疗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医务人员人事薪酬等改革,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不断发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抄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解放军第九八医院。 |
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