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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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01/2018-00575 发文时间:   2018-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度市区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补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湖州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编制了2018年市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补贴专项资金预算,预算安排数2.05亿元,现将预算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公共交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141号)、《湖州市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湖政发〔2012〕33号)和《湖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办法(试行)》(湖政办发〔2013〕8号)等相关规定。

(二)执行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三)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发改委(物价局),其中牵头管理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

(四)主要目标:确保“城市治堵”、“民生实事”、“公交都市”创建等涉及公共交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显著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公交出行需求。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依据。根据《湖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办法(试行)》、《湖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新一轮补贴标准进行分配。

(二)分配程序。以购买服务年度预算为基准,一季度预拨2018年年度预算资金的70%,其余资金于次年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和各项补贴核算结果一次性拨付。

(三)本年度的补贴指标说明

1、政策性里程补贴说明:根据2017年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市区公交纯电动化全覆盖”和“市区城市城乡公交一票制(2元)”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以及驾驶员待遇提升等因素,2018年里程补贴基准预计为(以实际成本规制为准):城市公交线路2.55元/标台公里,城乡公交线路(含南浔城区公交线路)2.71元/标台公里。

2、车辆、信息化设备购置和站台维护修缮补贴说明:对企业购置符合政策导向的公交车辆、经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信息化设备和对国省道公交站台服务设施维护修缮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是车辆发展补贴标准:对企业新购置的新能源车辆,按购置资金(扣除国家新能源车购车补助及地方配套补助后公交企业实付资金)的50%给予补贴。2018年,按照“实现市区公交纯电动化全覆盖”要求,一次性购置700辆纯电动公交车。因购车资金量较大,根据市政府要求,购车补贴资金按40%、40%、20%分三年付清。

二是信息化设备补贴标准:对符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和标准,经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信息化设备,按不超过设备实际购买价格的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

三是站台维护修缮补贴标准:对国省道公交站台服务设施维护修缮经费,每年最高安排100万元,经考核确定后拨付。

3、合理投资回报补贴说明:

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利润率的乘积计算投资者回报。主营业务利润率由市公共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考虑政策性票款减损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公交暂定为6%,城乡公交暂定为5%(具体以新一轮补贴标准确定为准)。具体补贴标准为:实得投资回报=年度综合考核分/100×应得投资回报。

三、主要项目说明(按项目填列或按使用方向再分类)

(一)经常性项目

1、安排用于政策性里程补贴项目资金11700万元,用于2018年度城市、城乡公交5900万标台公里运营里程(城市2600万公里,城乡3200万公里)的补贴。引导企业进一步拓展公交线网里程、加密运营班次、延长服务时间,扩大公交服务供给,实现市区城市、城乡公交一票制(2元),新增优化公交线路20条,增加日发班次300个,增加线网里程60公里。按城市公交补贴2.55元/公里,城乡公交补贴2.71元/公里和资金拨付方式核算,预计增加补贴资金2600万元左右。

2、安排用于车辆、信息化设备购置和站台维护修缮补贴项目资金8300万元,具体如下:

(1)安排用于车辆发展补贴项目资金8100万元,用于700辆纯电动公交车补贴总额40%的补贴。通过购车补贴,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市区公交纯电动化全覆盖的目标,公交车拥有率达到12标台/万人。2018年新购车辆大幅提升,预计增加补贴资金5460万元。

(2)安排用于信息化发展补贴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公交企业信息化设备购置补贴,包括全面推广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应用和手机APP查询系统,确保公交车辆GPS、视频监控安装使用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公交场站监控系统和场站查询系统,新增升级20块交互式电子站牌设备、安装应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设备及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设备。因2018年将全面安装应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设备及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设备,投入资金较大,预算比上一年增加40万元。

(3)安排用于国省道公交站台维护修缮补贴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162个城乡公交站台维护修缮和国省道新增城乡公交站台建设,包括城乡公交站台清洁、油漆及维护费,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候车环境。2018年预计城乡公交站台建设补贴100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3、安排用于投资回报补贴500万元,主要用于公交企业提供合格公交服务后给予合理的投资回报,以鼓励企业加大公交营运投入,提高公交票款收入,进而提高公交客流量,提升公交分担率,实现年度公交分担率提升2个百分点的目标。2018年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2018年3月20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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