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彰显城市魅力。湖州市规划局启动了《湖州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经过前期深入调查摸底、多轮方案修改,目前该规划已形成送审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以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7日—2015年4月5日。 公示意见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红旗路618号湖州市规划局编审中心(注明公示意见)或发送邮件至cycy333@163.com。 有效反馈方式:公示期内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和联系地址。 规划主要内容及附图如下: 一、 总 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保护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街区),整治街区环境,改善街区居民生活条件,复兴和延续街区功能,特编制本次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2) 《湖州市市区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13) 《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13-2020) 《湖州市老城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 第3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的范围即为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面积为17.68公顷。规划期限与《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13-2020)一致,为2014—2020年。 二、 街区特点和价值 第4条 街区特点 (1) 格局风貌完整的居住街区 小西街是湖州古城中心地区以居住为主的历史文化街区。西苕溪由湖州古城的西门-清源门流入城内,街区依河而建,分为两片。北岸为勤劳街片区,南岸为小西街片区,两个片区通过永安桥相联接。街巷里弄空间格局自明清以来未变,完整保存展现了湖州江南水乡“河-路-房”和“河-房-路”的传统空间结构特征。街区共有街巷15条,其中小西街长560米,宽3米。 (2) 具有典型的地域风貌特色 小西街的传统民居建筑基本保持了清至民国时期湖州民居的历史风貌。沿市河布局的民居粉墙黛瓦,建筑山墙有观音兜、马头墙等形式,内部装饰精美。街区民居与苏州、嘉兴、杭州等周边地区风格相近,又有所区别,具有鲜明的江南水乡风貌和典型的湖州地域特色。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以传统民居院落为主,沿河大宅院前有石库门,后有河埠头,院内有门厅、庭院、厅堂、夹弄等,具有浓郁的市井生活气息。街区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处,历史建筑10处,石砌驳岸1000余米,河埠头33处,古井3处,古桥1座,古树13株。 第5条 街区价值 (1)湖州明清时期传统居住街区的典型代表 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存完整,是集中体现湖州明清时期传统江南水乡风貌的居住街区,是湖州历史城区风貌特色的重要载体之一。街区保存了湖州城内民居依水而建的历史风貌,街区内部的多条历史街巷展现了湖州古城的局部肌理特征。 (2)具有湖州地域特色的多元化民居标本 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民居,除了整体具有面街的石库门、临河的阁楼、傍水的河埠和石砌驳岸、粉墙黛瓦的建筑等湖州传统民居的共同特征以外,不同的院落又各具特色,是湖州民居特色的集中体现,为研究湖州传统民居建筑保存了不可多得的多元化样本。 (3) 钮氏状元厅是湖州状元文化和科举文化的重要载体 街区是湖州历代名门望族、富商官宦聚居之地,湖州大姓如温氏、钮氏、许氏、莫氏都聚居于此。街区内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钮氏状元厅,是湖州地区为数不多的与科举文化有关的厅堂建筑之一,珍藏有多件与科举有关的实物资料,对于研究科举文化、钮氏家族史及清代建筑风格都具有重要价值。 三、 保护原则、目标 第6条 保护原则 以保护街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生活(功能)延续性为基本原则,通过居民参与,循序渐进地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1) 历史真实性原则 尽量保存历史遗存的原物,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 (2) 风貌完整性原则 重点突出整体风貌特色的保护,完整展示传统景观风貌。 (3) 生活(功能)延续性原则 延续街区传统功能,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居民参与原则 通过宣传、展示及政策引导,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保护工作效率和保护成效。 (5)循序渐进原则 保护工作应当微循环、逐步推进的方式,达到街区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和街区风貌的有机更新。 第7条 保护目标 本次规划以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和复兴为主要任务,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整治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改善街区居民生活条件,复兴和延续街区功能。 (1) 保护目标:保护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特色,保护整治街区建筑和环境,积极改善街区居民生活条件,复兴和延续街区功能。 (2) 功能定位:传统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 四、 保护内容和保护控制要求 第8条 保护范围 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北至红旗路南侧,南至所前街,西至环城西路,东至南街,总面积17.68公顷。其中,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北至勤劳街,南至朝阳巷,西至木桥北弄、石乱巷,东至劳动路(南延段),面积为3.8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3.87公顷。 第9条 保护内容 (1) 保护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街巷、传统民居建筑院落及历史环境要素等组成的整体景观风貌和街区空间景观特征,包括空间尺度、街景风貌、水乡风貌、天际轮廓线等。 (2) 保护街区、巷道形成的历史空间结构和肌理,保护街区小西街、花园弄、油车巷、曲尺巷、高巷、朝阳巷等10条历史街巷,保持街巷的宽度和空间尺度。 (3) 保护钮氏状元厅、小西街杨宅、小西街许宅、朝阳巷温宅等10处文物建筑,保护小西街65号、小西街徐宅、小西街邱宅、朝阳巷军分区宿舍楼等10处历史建筑和20余处传统风貌建筑院落。 (4) 保护古桥1座、河埠头33处、石驳岸1000余米、古井3处、古树13株等历史环境要素。 (5) 保护街区的历史文化内涵。包括传统生活方式、民俗风情等。 第10条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1) 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 (2) 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3)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街巷不得拓宽,不得改变历史街巷的空间尺度,应延续使用历史街巷的原有名称。 第11条 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1) 严格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形式和色彩,避免对保护范围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2)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遗存本体及其环境,应予重点保护和控制。 第12条 建筑高度控制 (1) 建筑原高控制区 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该范围内需要修缮、改善的建筑应保持其原有的建筑高度。新建建筑不得超过周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高度,以保护传统空间尺度和轮廓。 (2) 低层建筑(二层,8米)控制区 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周边及市河两侧用地,该区域内需要修缮、改善的建筑应尽可能保持其原有的建筑高度,新建建筑应为二层以下,建筑檐口距地面高度小于8米的低层建筑,以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历史建筑周边传统风貌的保护要求。该范围内建筑在整治更新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逐步拆除不协调的现代建筑,保持传统街巷的空间尺度和风貌特征。 (3) 多层建筑(四层,12米)控制区 即低层建筑控制区外围的街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这一范围内以现代建筑为主,高度较高、尺度较大。在未来城市建设、更新过程中,应逐步进行整治、改造,采用降低建筑层数等方式,对这一区域内的建筑高度应进行严格控制。新建、改建的建筑应为四层以下,建筑檐口距地面高度小于12米的多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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