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索引号:   589038414/2018-00021 发文时间:   2018-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矿治办
全市矿山复绿工作工作例会召开

为扎实推进全市矿山复绿工作,9月10日下午,全市矿山复绿工作例会在市矿治办召开。会议由市矿治办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龚西征主持。

会上,各县区汇报交流了矿山复绿工作特别是“两路两侧”重点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各片区联络员介绍了联系片区8月份项目推进情况。会议还通报了市政府督查室关于近期矿山督查情况。

截至8月底,全市重点区块治理任务共31个,已完成治理20个。其中德清县下渚湖片区11个,已完成治理9个;长兴县李家巷-和平片区11个,已完成治理6个;吴兴区埭溪-东林片区9个,已完成治理5个。完成边坡治理面积215万平方米,完成宕底治理面积23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2.01亿元。全市列入重点治理的生产矿山24家,已全部开工,其中已完成13家(德清县3家、长兴县5家、吴兴区4家、开发区1家),完成终了边坡治理面积112万平方米,完成临时边坡治理面积31万平方米,投入资金共计7689万元。

市矿治办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龚西征对当前矿山复绿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指出各县区矿山复绿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同时还存在部分治理项目效果不够好、形象提升还不够快,个别重点区块进展偏慢等问题。龚主任强调,下一步,矿山复绿工作要紧抓不放,要抢占当前九、十月份金秋有利时节,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特别是“两路两侧”重点区块治理,不折不扣地完成矿山复绿任务。

龚主任强调,各县区要结合绿色矿山建设绩效考评通报情况,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特别是五个后进矿山要落实好整改,并在11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市矿治办。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矿山总数的10%,全年实现全覆盖,并将防治情况纳入矿山诚信管理。两位副主任也分别进行了点评,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明确。

会议还就加快推进省矿地综合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矿治办领导班子,各县(区)矿治办主任、国土资源局(分局)分管领导,市国土资源局、市矿治办片区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