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1-05079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政通〔2021〕2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ZJEC00-2021-0014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划转事项
(一)档案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13项);
(二)发展改革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7项);
(三)经济与信息化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3项);
(四)科技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1项);
(五)民族与宗教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10项);
(六)公安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7项);
(七)民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18项);
(八)人力社保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5项);
(九)建设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71项);
(十)水利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31项);
(十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8项);
(十二)粮食物资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24项);
(十三)林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37项);
(十四)消防救援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6项);
(十五)地震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4项);
(十六)气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19项);
具体事项名称及相关信息见附件,并与省权力事项库保持一致,根据省权力事项库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划转时间
自2022年1月15日起,除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以外,《湖州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见附件)内的264项行政处罚事项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
三、其他事项
(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协同落实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工作,共同及时调整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本通告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湖州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