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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1-05077 发文时间: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重要水域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10:06:09

关于公布市级重要水域名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5月1日,《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正式实施。2020年10月,省水利厅下发《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各地“抓紧组织重要水域划定和名录公布”。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水河湖〔2020〕12号)。

三、主要内容

按照保护优先严格管控依法依规合理划定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划定湖州市重要水域74.46平方公里。其中市级河道20条、45.45平方公里,中小型水库8个、24.64平方公里0.5(含)~1平方公里的湖泊7个、4.3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