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

公开电话: 0572-2252033

监督电话: 12389

单位地址: 湖州市公安局(青铜路298号)

邮政编码: 313000

信息公开专栏

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湖州市公安局内设政治部、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办公室、警务保障处、信访支队、政务服务管理处、特警支队、监管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科技信息化局、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审计处、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支队、环侦(森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高速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局直属机构有看守所和拘留所。

  湖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uzhou.gov.cn/)

  湖州市公安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拟订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反恐怖工作。
  (三)组织、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
  (四)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和涉外、跨县区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治安,组织、协调对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保安服务活动。
  (六)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以及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工作;指导、监督本市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按权限组织、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监控和网络犯罪侦查。
  (九)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公安机关所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内部审计,以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森林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湖州市公安局(青铜路298号)

  联系电话:0572-225203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30-18:00;冬季 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按照市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