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4-06562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文字解读:关于湖州市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金融政策意见
一、起草的过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洪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统一制定市级财政金融政策意见;王常务多次听取《政策意见》起草情况,并提出深化完善的具体要求。市财政局对照《湖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通过“两下两上”的方式起草《政策意见》初稿,与政策资金主管部门逐项对标、逐条研究,落实各条财政金融措施的资金来源,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市级部门、各区县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政策意见》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政策措施、组织保障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措施杠杆作用,有力有效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需求,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二是坚持全力保障、顶格支持;三是坚持精准施策、惠企利民。
(二)政策措施。对照《若干举措》的28项重点任务,同时体现财政金融支持特点,共研究制定31条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设备更新行动政策措施21条。1—16条为逐条对照《若干举措》实施设备更新行动16项重点任务制定的对应政策举措,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项支持,统筹各级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交通、农业、教育、医疗、文旅等领域设备更新。17—21条为体现湖州特色的5条政策举措,主要是通过用足用好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再贷款政策、融资租赁奖补、融资担保增信、政府采购政策等各类综合政策和金融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
二是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政策措施5条。对应《若干举措》中的4条,新增金融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1条,通过落实国家更新补助政策,统筹各级政策资金,加大与金融、产业政策的协同,支持推动汽车、家电产品、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三是支持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政策措施2条。通过鼓励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统筹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再制造产业培育和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四是支持标准提升行动政策措施3条。通过争取省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统筹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和为主制订“浙江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给予补助,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标准完善提升、“浙江制造”标准实施推广。
(三)组织保障。通过精心组织实施、优化统筹推进、加强绩效管理等三项措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撬动作用,确保政策取得扎实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对《政策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政策咨询
本政策由湖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为0572-2150021。